嵩明县人民法院日前举行执行款集中发放仪式,通报了县法院今年4月份以来开展“迅雷行动”取得的工作成绩,并为20多名申请人现场发放了170多万元执行款。
记者在在现场看到,前来领取执行款的申请人无不喜笑颜开。今年19岁的杨金辉是昆明学院的1名大一学生,家住东川区汤丹镇,2016年9月,他的父亲在嵩昆高速上发生交通事故,当事双方经过法院对此事故进行裁决,几个月后,他领到了县法院对肇事方判决的赔偿金15.38万元。
县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本次发还的执行款,大多数案件涉及交通肇事、劳务纠纷、民间借贷等民生的小标的纠纷,现场共集中发放执行款200多万元。
从今年4月以来,嵩明县人民法院加大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力度,设立警务工作室,联合打击惩戒拒执犯罪,并充分利用早晚、周末及节假日,全力以赴,重拳出击,围堵老赖,4至5月,执行案件共113件,追回执行款近900万元。(来源嵩明县宣传部 通讯员/詹正坤)

嵩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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