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彝州警方封存165枚审批印章,派送73项惠民新措大礼包!

文/周晓晖整理 图/警方提供

现场封存165枚行政审批印章

现场封存165枚行政审批印章

       4月28日,楚雄州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在封存165枚行政审批印章的同时,向社会公布了9类73项便民服务举措,内容包括下放10项审批权限、优化10项办理流程、简化4项申报材料、提升14项办事效率、提高9项服务水平、搭建11个服务平台、出台7项服务举措、提升5项警务效能、改进3项工作作风,涉及户政、出入境、交通、消防、特行管理、信访、接处警和队伍监督等九个方面,向彝州群众送上了一份实实在在的惠民“大礼包”。

民警深入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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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同学们传授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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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中,全州公安机关有的积极搭建“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了便民服务网上办理;有的探索建立便民服务工作机制,方便群众办事;有的缩短了办事时限、精简了审批材料、简化了办理流程,推出了网上预约、前置审批、上门服务等多项便民举措,实现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办结。

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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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民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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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为值得一提的是,楚雄市公安局自主研发“智慧警务”平台、设立出入境办证“绿色通道”、推行“大堂经理”负责模式,积极培育“互联网+交通事故处理+交通违法处理”、组建“鹿城骑警队”“机动巡逻组”等等;双柏县公安局建设完善“警民通”手机APP助推“互联网+公安服务”,打造双柏“掌上公安局”;南华县创新“放管服”12345工作法,推出《“放管服”33项便民利民新举措》和《服务社会经济发展10项措施》;牟定县对“一村一警一助理”、“六微警务”、“社区快警务”等新举措进行巩固完善,设立了“牟定警方”等8个微信公众号,建立了67个“社区警务工作群”;大姚县建设“大姚网上公安局”手机 APP,新建大姚县公安局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受理行政审批和办证服务;姚安县建立了企业“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积极推进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受理工作;永仁县拓展“永仁警方”微信公众平台服务项目,搭建派出所网吧、旅店业业主、村社区干部和工业园区企业业主等微信工作群;元谋县建立局班子成员联系挂点重点项目和企业制度,推行“户籍窗口每月评比”激励机制、“你是我的眼”有奖举报机制,成立“旅游警察大队”和2个中队,实行景区24小时全方位服务;武定县推出深化“放管服”58项工作举措,健全五项机制助推“放管服”改革,网安大队率先推出实名宝手机APP采集无证人员基本信息;禄丰县推出“指尖公安”全天在线服务新平台,推出窗口部门“3个5分钟”新勤务和“天天驾考”新机制;成立“旅游警察大队”,建立5个“一站式便民服务站”;推广物联网“两车”防盗新技术,推出“警调衔接”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新举措。

告诉群众怎样识别假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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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雄州公安局交警、消防、出入境、治安4个警种也推出了便民举措,做出了服务承诺。交警支队将5类11项行政审批许可事项下放县级,推出了12条便民措施;消防支队下放11类42项建设工程审核和验收权限,将办理权限由原来州、县各占50%缩减为州级20%、县级80%;治安支队推出22条,出入境出台11项便民新举措。

基层民警走村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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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楚雄州机关便民惠民优化服务工作举措》全文

一、下放审批权限工作举措

(一)治安管理服务类

1.下放族别变更、更正审批权限。将原来由州公安局审批的族别变更审批权限下放至县(市)公安局。

2.下放金融机构营业场所二、三级风险安全防范工程建设、验收许可权限。将原来由州公安局许可的金融机构营业场所二、三级风险安全防范工程建设、验收许可权限下放至县(市)公安局。

(二)交通管理服务类

3.建立机动车4S店注册登记服务站,在农村或偏远地区开展摩托车“带牌销售”;在全州每个县至少设立一家摩托车“带牌销售”登记服务站,年内在全州建立20家机动车注册登记服务站,为广大车主提供购车和上牌落户“一条龙”服务。

4.下放机动车驾驶员考试业务至县级。向县级派驻考试员开展考试工作,年内委托双柏、南华2个县级车管所承担小型汽车驾驶证考试工作,方便群众就近考试。

5.下放机动车注册登记、补牌补证业务至县级。除进口机动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教练车、挂车、出租车以外的国产免检车的注册登记、变更登记、抵押登记、注销登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业务下放县级车管所,方便群众就近办理。

6.下放新车注册登记中车主“自编自选”号牌业务至县级。在“20选1”的选号模式基础上增加“自编自选”模式,自编号牌业务下放至除楚雄市以外的各县级车管所,将领牌时间由15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以内。

7.下放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至县级办理,审批时间为省内2个工作日、跨省的10个工作日。

(三)出入境证照受理类

8.下放公民往来港澳通行证二次签注制证权限至楚雄市、禄丰县,并逐步向州公安机关推开。

(四)消防管理服务类

9.将下列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权限下放至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公安消防大队审批。

(1)二级、三级加油站;

(2)建筑高度小于24m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3)建筑高度小于24m的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4)建筑总面积小于3000㎡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5)主体建筑属于州公安消防支队审核、验收权限,经验收合格后的二次装修、改造工程。

10.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的建设工程审批权限全部下放至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公安消防大队。

二、优化办理流程工作举措

(一)治安管理服务类

11.州内常住居民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可以在县(市)内跨派出所办理。

12.州内常住居民办理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可以跨县(市)办理。

13.新生儿落户一次性办结,取消“未随父随母落户证明”,落户时限由出生3个月延长至1年内。

14.公民和法人办理歌舞娱乐场所和电子游艺场所备案手续,由派出所实行“一站式”办理。

(二)交通管理服务类

15.打造“指尖上的车管所”,下载注册互联网“交管12123”手机APP,实现网上办理各项车驾管业务及自主预约机动车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

16.开展轻微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及微信自助处理。仅涉及车辆损失5000元以内道路交通事故,关注“云南交通事故自助理”微信公众号进行自助处理,凭推送的手机短信到指定的交警部门打印事故认定书,办理保险理赔。

(三)出入境证照受理服务类

17.对办理往来港澳、台湾二次签注的,在申请人自愿付费的前提下,提供特快专递服务。

18.在州公安局出入境接待窗口开展签注受理业务。

(四)消防管理服务类

19.对同一建设单位分别申报的同属一个大型建筑项目内的多个单体建筑的竣工消防验收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实施合并办理。

20.将消防便民服务窗口受理、流转权限全面下放到县(市)消防大队,办事群众可以在州、县(市)任一最近地点的政务服务消防便民服务窗口异地申办报件、补件、预约取件。

三、简化申报材料工作举措

(一)治安管理服务类

21.取消公民、法人到公安机关办理行政许可、登记、备案等需要出具的亲属关系情况、户口登记、注销情况、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情况、社保信息情况等相关证明。

22.简化金融机构营业场所二、三级风险安全防范工程建设、验收许可手续,建设单位无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技术人员资格证等申报材料。

(二)消防管理服务类

23.在消防申报资料中,取消与组织机构代码证的证照信息相重复的其他类似证明。

24.在消防审批资料中,取消在已实现的部门信息共享渠道中可查证证照。

四、提升办理效率工作举措

(一)治安管理服务类

25.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当日申办、当日领取;居住证办理时限由5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

26.对群众更正户籍登记信息的申请,原登记信息存在明显差错的,按照实际情况立即更正;需要调查核实的,不超过10个工作日核实办理;情况不属实的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更正的理由。

27.州内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办证人只须提供自己的居民身份证号码即可办理。

28.特种行业行政许可办理时限由7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艺场所备案办理周期由10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旅馆业、印章业等特种行业许可审核备案时限由15个工作日缩短至2个工作日。

29.保安服务(培训)许可审核办理时限由15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保安服务(培训)注册地址、注册资金、法人变更时限由 15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

30.大型活动审批时限由7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

31.金融安防设施建设许可审批、验收工作流程由40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

32.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从受理到办结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至15个工作日;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从受理到办结时限由10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剧毒化学品购买审批时限由3个工作日缩短至1个工作日。

(二)交通管理服务类

33.提供车驾管团体业务办理、特殊群体学驾考试“绿色通道”服务。老年人、孕妇、军人、残疾人参加驾驶培训考试的,科目一随到随考,科目二、科目三优先安排考试;寒暑假期间对教师、学生优先安排驾驶培训考试;对州内各驾校开设团体制证窗口,及时把驾驶证发到学员手中;对拥有20台以上车辆的大型企业,提供检验电话预约服务。

34.将采用自编号牌、申请沿用老号牌(须原号牌使用三年以上可保留6个月)及补领号牌的业务,号牌交付时间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缩短为1个工作日。在州级4S店机动车注册登记服务站、二手车交易市场便民服务点可领取机动车号牌。

35.执行车驾管业务限时办结制度。办理机动车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业务,补换领驾驶证、机动车牌证业务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机动车注册登记业务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办理驾驶证境外换证、注销恢复业务只需考试科目一的2个工作日内安排考试;申请驾驶证在科目三考试合格后当日内安排警示教育和领证宣誓仪式,并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三)出入境管理服务类

36.缩短出入境业务办理时限。初次申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的受理时限由4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审批由6个工作日缩短为4个工作日;往来港、澳、台通行证二次签注时限由3个工作日缩短为2个工作日,审批制证由4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

(四)消防管理类

37.将建设工程消防审批办结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

38.将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和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审批办结时限由13个工作日缩短至7个工作日。

五、提高服务水平工作举措

(一)治安管理服务类

39.派出所户籍窗口正常工作日无法办理户籍业务的群众实行预约办理服务

40.制定 《楚雄州各类户口登记办理须知》,规范申请表格,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加强户籍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提高群众对户籍政策的知晓率。

41.畅通户口办理监督渠道。在州公安局治安支队及十县(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设立并公布投诉电话,接受户口“错、重、假”问题投诉,收到群众投诉后,15个工作日内回复查处情况。

(二)交通管理服务类

42.建立事故处理警民联系卡制度。向事故当事人各方发放警民联系卡,注明民警姓名、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便捷联系方式,便于当事人直接向民警了解事故认定结果和办理进展情况。

43.在车管办证大厅和违法处理大厅增设交通违法自助处理终端设备和银行POS机,方便群众自行处理交通违法。

(三)出入境管理服务类

44.在全州公安出入境证件受理窗口推广使用出入境证件自助打表机,申请人凭二代居民身份证即可免费打印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45.为因出国境奔丧、治疗紧急重症、探望危重病人、处理境外突发事件等特殊事由需办理出入境证件的申请人开通24小时绿色通道。

46.户籍地在楚雄州的申请人,可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在全州公安出入境窗口办理出入境业务;户籍地在楚雄州外的申请人,持居住证即可在居住地公安出入境窗口办理出入境业务。

47.受理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业务,停止签发本式往来台湾通行证,对仍在有效期内的本式通行证,继续签发贴纸式签注。

六、搭建平台服务群众工作举措

(一)交通管理服务类

48.简化办事流程,一个序号办结机动车资料审核、业务受理、选牌制证业务流程。

49.建立“两公布一提示” 和“曝光台”工作制度。通过微博、微信、广播、电台等媒体,在节假日等重要节点公布道路通行情况、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提示节日期间交通安全事项;适时对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曝光。

(二)消防管理服务类

50.建立“边办边补”消防办理制度及配套工作服务标准,对办理资料缺失非关键要件的先受理后补正;开通消防政务工作微信号及QQ群号,提供网上资料传送及补正方式。

51.在全州消防便民服务窗口配置消防政务电子摄录设备及软件,录入各类申办要件,免费为群众提供复印、打印、预约快递送件服务。

52.在政务服务中心消防业务受理窗口、“网上政务审批大厅”消防业务平台公示消防“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承诺清单、监督渠道清单、中介服务清单”等“五大清单”,严禁单外设权、行权。

(三)出入境管理服务类

53.开通楚雄州公安局出入境微信公众号,提供出入境业务预约办理、办证进度查询、办证业务咨询等服务。

54.通过互联网公安出入境网上办事平台推行出入境业务办理网上预约服务。

(四)其他服务类

55.建立诈骗电话劝阻机制和被骗资金快速止付机制,发布预警信息提高公众对电信诈骗等犯罪活动的发现、识别和防范能力,减少群众财产损失。

56.在全州11个看守所提供律师、在押人员家属会见网上预约服务,提高办事效率。

57.开通网上信访系统,群众可以通过互联网向各级公安机关反映诉求,缩短网上办理信访事项时间。

58.开通派出所视频接访系统,信访群众选择就近派出所通过视频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诉求。

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举措

59.实行领导联系重点项目、重点单位工作制度。州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每人联系一个州级重点建设项目、一所学校、一家医院;县(市)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每人联系一个县(市)级重点建设项目、一所学校、一家医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定期走访、互通情况信息,及时了解建设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60.组织开展全警联勤武装巡逻,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增强群众安全感。

61.消防与其他部门在同一申办事项互为前置审批条件的,对现场检查、专家论证等共有环节,联合相关部门合并办理。

62.对我州经济社会创新发展急需的外籍高层人才、归国创业外籍华人、创业团队外籍成员和外籍青年学生等四类人才提出的出入境业务申请优先办理;对再次申请1年以上工作类和结婚类居留许可的外籍人员,免交健康证明。

63.深入开展“平安”系列严打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强买强卖、强揽工程、阻挠施工、妨碍创新驱动发展的侵权制假等破坏投资环境违法犯罪活动,全力保护地方支柱行业和企业不受侵害。

64.健全“刑事犯罪线索有奖举报”机制,运用传统媒体和现代传媒手段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广大群众举报违法犯罪,为彝州经济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65.对投资楚雄州的重点建设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提供集中受理、预约办理、安防指导、消防审批等服务,为广大投资者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八、提升警务效能工作举措

66.严格落实110警情首接责任制,决不允许不作为、乱作为。

67.提高接处警效率。接到110报警服务台处警指令后,迅速前往现场开展处置工作,中心城区(镇)主干道不超过5分钟;街道居民楼院(小区)不超过10分钟;城郊结合部不超过15分钟;农村边远地方推广“农村快警务”机制,提高接处警率。交通警情白天5分钟内出警、夜间10分钟内出警,因交通拥堵等不可抗拒的因素不能及时到达现场时,及时主动向报警人反馈和说明情况。

68.建立接处警监督机制。在州公安局指挥中心设立监督热线电话(3123110),各县(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设立尾数为110的监督热线电话,24小时受理110接处警工作的投诉。对于违反接处警工作纪律的,严肃查处并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当事人,情况复杂的及时查清后回复。

69.在公安窗口全面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凡公民和法人来公安机关办理户籍、出入境、交警、消防等业务,符合政策要求、但手续不完备的,由经办民警发给《一次性告知单》,一次性告知需要的材料和手续。

70.进一步推进州公安局警航大队和水上救援队伍建设,遇有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时及时响应、快速反应。

九、改进工作作风工作措施

71.将“啄木鸟”专项督察行动常态化,着力发现问题,推动整改,补齐短板,不提高公安队伍执行力。

72.严格执行问责机制。对群众控告、申诉的“四风”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实行“一案双查”,并将查处情况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当事人,对情况复杂的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

73.健全和完善领导联系基层制度。州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每人联系3个基层所队,每人每月到联系的县(市)公安局工作不少于一次;州局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每人联系一个基层派出所,每人每月到联系的派出所工作不少于一次,帮助解决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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