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北京两套公租房提供经纪业务 我爱我家被罚6万元

文/钱色子

9月12日,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我爱我家”)发布关于网络媒体报道的说明公告。我爱我家表示,部分网络媒体于 2018 年 9 月 11 日的发布“我爱我家涉嫌垄断操纵租金”相关消息未与公司核实,现做如下说明:

1.相关消息不属实;

2.近期,政府相关部门对多家租赁经营机构进行了走访和调研,属行业例 行交流的常态;

3.我爱我家长期坚持客户至上、合规合法经营的理念,支持并拥护政府相 关部门对行业和企业的监督管理,乐见行业健康规范发展。

另外,我爱我家今日又发布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我爱我家控股子公司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下称“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于近日收到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京建法罚(朝房)字【2018】 第 600227 号、第 600228 号)。

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两套公共租赁住房出租提供经纪业务,违反了《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及《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针对为上述两套公共租赁住房出租提供经纪业务事项,决定对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分别处每套3万元罚款。

我爱我家表示,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下属个别门店发生的管理疏漏问题,不会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我爱我家高度重视,支持并拥护政府相关部门对行业和企业的监督管理,积极开展自查,及时进行整改。将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加强企业管理的细致化程度,加强员工培训和制度宣导,防范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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