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量庞大的政务新媒体,该怎么管?云南新规将于9月10日施行

开设政务新媒体,已成全国范围内各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对外发布信息、并与人民群众实现交流与互动的重要手段。从人民群众获取信息的实际情况来看,政务新媒体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取代了包括传统媒体在内的各种传统发布形式。

今日头条是政务新媒体的主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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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政务新媒体,是指全省各级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在微博、微信等第三方平台上注册并开设的政务账号或应用,以及自行开发建设的移动客户端等。

日前,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19年9月10日起施行。该《办法》对全面规范政务新媒体提出了系统的要求。值得注意的是,政务新媒体的主管部门,并非省委宣传部或网信办,而是省政府办公厅。

【《办法》目的什么?】

第五条 构建以省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为引领、州市级政府政务新媒体为主干、县级政府政务新媒体为骨架,省、州市、县三级协同联动、响应迅速的具有云南特点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通过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的政务新媒体建设和应用管理及服务保障,全面优化全省政务新媒体生态,打造一批在全国叫得响、群众有口碑的政务新媒体,持续提升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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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管?怎么管?】

第六条 省政府办公厅是全省政务新媒体工作的主管单位,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省政务新媒体的建设和发展。

各州、市、县、区政府办公室是本行政区域内政务新媒体工作的主管单位,省直各部门办公室或指定的专门处室是本部门政务新媒体工作的主管单位,实行系统垂直管理的省直部门的办公室或其指定的专门处室是本系统政务新媒体工作的主管单位。

政务新媒体工作主管单位负责对本地本部门本行业的政务新媒体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和监督考核,做好开办整合、变更关停、集约建设、安全防护、应急处置和教育培训等工作。

第八条 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按照“谁开设、谁主办”的原则确定,履行建设开办、组织保障、健康发展、安全管理、保密审查等职责。主办单位可指定内设机构或委托其他专门机构作为承办单位,具体落实主办单位的有关要求,承担政务新媒体系统平台建设维护、安全防护,以及展现设计、内容发布、审核检查和传播推广等日常运行保障工作。

委托其他专门机构承办的,须明确约定有关权责,签订保密协议,加强资质审查和日常监督。

第十条 各级政务新媒体要按照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原则,接受党委宣传、网信部门的有关业务统筹指导和宏观管理。

第十一条 开办政务新媒体,应根据工作实际和社会公众需求,秉承共融互补理念,加强规划设计,理性开发,统筹建设,推进集约共享、条块联通和业务协同,确保实用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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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何保障?】

第十九条 各级政务新媒体应遵循新媒体发展规律,坚持正确导向,紧扣时代脉搏,立足政务政情、紧贴民生民情、坚守主责主业,传递党和政府声音,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讲好云南故事,办好群众实事,努力打造更加权威的信息发布和解读回应平台、更加便捷的政民互动和办事服务平台。

第二十条 内容保障应结合新媒体属性特点,按照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依法全面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做好主题策划和线上线下联动推广,重点推送重要政策文件信息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信息内容主要由产生可公开政务信息数据和具有对外政务服务职能的政府业务部门提供。

第二十一条 各级政务新媒体主(承)办单位应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严格把关发布内容,明确审核主体、审核程序,实行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

第二十三条 鼓励各级各类政务新媒体加工制作原创类政务信息,逐步提高原创信息发布比例。原则上,各类政务新媒体每2周至少发布1条原创信息。

【强调服务功能】

第二十六条 鼓励政务新媒体开通办事服务功能,重点推动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科、教、文、卫、体等公共服务以及水、电、燃气、交通、通信等公用事业单位民生服务事项向政务新媒体延伸。

凡开通并提供办事服务功能的,均应依托省级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和本地本部门已有的办事系统或服务平台进行建设,做好办事入口的汇聚整合和优化,确保政务新媒体各项办事服务信息与政府网站、政务热线、政务服务实体大厅线上线下融合通联、数据互联共享,实现数据同源、服务同根、一次认证、一网通办。

【及时发布突发事件信息】

第二十七条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应将政务新媒体作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和政务舆情回应的重要平台。对涉及本地本部门的重大突发事件,应按程序及时发布由有关回应主体提供的回应信息。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应邀请有关业务部门正面回应。对涉及本地本部门的网络谣言,应及时辟谣。

第二十八条 各级政务新媒体应畅通在线互动渠道,根据工作需要完善留言评论、在线访谈、征集调查、咨询投诉等互动交流栏目,走好网上群众路线;依法依规与群众开展有效互动,做好群众留言的审看发布、处理反馈工作。对群众留言及答复内容应定期整理,健全完善全面、权威、有效的咨询答问库。对群众诉求应限时办理、及时反馈;对收集到的、有参考价值的意见建议应及时转送有关业务部门。 (据云南省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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