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22条促经济持续发展 每个特色小镇今年须完成总投资60%以上

为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22 条措施的意见》的实施,云南省发改委今日(2月28日)举行的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对《意见》进行全面深入解读。

发布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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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改委方面指出,新出台的云南省2018年稳增长政策主要包括坚持高质量发展、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多层面挖潜、兼顾连续性与创新性的4方面特点。其中,针对特色小镇建设中存在的产业支撑不足、投资主体不到位等问题,明确了今年的投资完成任务,确保特色小镇成为产业发展新载体。

《意见》指出,加快特色小镇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滇中新区发展等方面将作为2018年云南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同时,《意见》还表示,2018年全省每个特色小镇须完成总投资的60%以上,凡投资主体不落实、投资完成比例达不到要求的一律淘汰。此外,为继续实施促消费行动,针对房地产行业,云南省今年将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稳定购房消费,促进住房租赁消费。

以下为《意见》主要内容

《意见》从支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6个方面提出了22条措施,并就推进落实提出了具体要求。

针对保持投资较快增长,提出了5条措施。

  • 一是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安排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亿元,一季度前拨付到位。提前启动实施“十三五”规划后期实施项目。对投资完成不好的项目资金一律收回,奖励投资完成情况好而又缺资金的地区。
  • 二是优化投资结构。以存量项目投资保基数、以增量项目投资保规模,加大工业投资考核奖惩力度,大幅提高工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突出抓好工业投资、民间投资和滇中5个州市、滇中新区的固定资产投资。年内各渠道资金按照保续建、保竣工再保新开工的顺序予以优先保障。
  • 三是创新融资方式。大力推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吸引各类资本参与建设。对境外商业贷款规模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省财政对转贷费用给予50%的补助,补助总额不超过150万元。
  • 四是扎实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各州、市每月组织开展重点项目观摩,列出问题清单提交省人民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推动限时办结。
  • 五是完善投资管理政策。建立全口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和与之相对应的全省投资项目信息调度系统。对2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30亿元以上的基础设施项目开设“绿色通道”。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全面推行企业投资项目的代办制。

针对解决工业增长乏力问题,提出了3条措施。

  • 一是大幅提升工业投资。开展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促进工业转型升级。省财政安排10亿元专项资金,支持建立云南省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对省、州市属国有企业工业投资进行单独考核。
  • 二是推进制造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推进水电铝材一体化、水电硅材一体化发展。及时公布烟草、有色等产业转型升级方案,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信息、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等4个产业发展“施工图”,并由相应重点产业主抓部门分别组织开展专题招商推介活动。
  • 三是加强工业运行调度。完善省、州市、县三级领导干部联系帮扶重大工业项目、重点企业工作机制,建立全省重点工业投资项目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针对服务业发展,提出了3条措施。

  • 一是深入实施服务经济倍增计划。安排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14类服务业企业给予奖励。确保“一部手机游云南”于3月1日前正式上线运行。开展支持金融机构入滇行动,对引进各类金融机构给予奖励。
  • 二是继续实施促消费行动。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稳定购房消费,促进住房租赁消费。组织开展好各类旅游推广活动,海外促销活动不少于30场,组织和参与国内旅游推介会不少于100场。出台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专项政策,制定实施云南省户外运动发展纲要。
  • 三是推动外贸持续向好。筹措5000万元财政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外贸企业按全年出口业绩进行奖励。对符合条件的省内企业进口国际先进技术、关键装备及零部件,给予投资额5%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针对实体经济发展,提出了3条措施。

  • 一是切实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以“钉钉子”精神逐项落实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75条措施,取消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确保2018年降低企业成本780亿元左右。
  • 二是大力培育市场主体。推动“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安排1亿元,用于新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标准给予奖励。
  • 三是助力企业开拓市场。

针对城乡区域统筹发展,提出了4条措施。

  • 一是加快特色小镇建设。2018年全省每个特色小镇须完成总投资的60%以上,凡投资主体不落实、投资完成比例达不到要求的一律淘汰。筹措3亿元资金支持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启动实施“厕所革命”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
  • 二是启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编制出台云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安排高原特色农产品深加工专项资金10亿元,大力推进高原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
  • 三是充分发挥滇中新区带动作用。
  • 四是加快发展民营经济、县域经济和园区经济。深入实施民营经济“双培双优”行动计划。实施新一轮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出台支持重点县、市、区率先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园区发展“千百亿工程”。

针对激发改革创新活力动力,提出了3条措施。

  • 一是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 二是鼓励创新创业。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促进技术进步的税收激励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有关创新创业企业、平台,按规定予以奖励或补助。如,对新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按照国家级300万元、省级10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从微型企业培育工程专项资金中安排1亿元资金,采取发放服务券、服务补助等方式,为小微企业提供以初级应用为主,覆盖信息、投融资、创业辅导、人才与培训、技术创新和质量、管理咨询、市场开拓、法律等8个方面的后续服务等。出台我省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
  • 三是优化营商环境。构建审批事项最少、审批时间最短、监管依法强化、服务热情周到的营商和办事环境。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转变投资项目审批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省级以上各类园区、综合保税区、特色小镇等区域,有关部门以标准化清单形式明确项目的准入条件,推行以事前准入标准承诺代替审批的企业承诺制。

突出强化责任抓落实。

  •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意见》明确要求省直有关责任部门于文件出台20个工作日内,制定发布实施办法或细则,加大宣传解读力度,提高政策措施知晓度。省政府每季度组织开展稳增长专项督查活动,确保各项政策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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