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美丽”第一次与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一起,被写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的提法似乎也表明,国家对于生态环保的空前重视,正在开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征程。

十九大报告指出,“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而“千年大计”、“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打赢蓝天保卫战”、“三条控制线”、“国土绿化行动”等一系列围绕“美丽中国”建设关键词的提出,更为我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作出部署。
而对于拥有优势环境资源禀赋的云南而言,国家高度层面的生态环保战略目标明确,在有利于畅销保持云南青山绿水优越自然环境资源的同时,更为云南未来的生态环保工作指明了方向。
“最靓底色”的环保大业宣誓
如果将“到2020年,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到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再奋斗十五年,把中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将全面提升”的生态文明改革阶段目标,看作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立下的“军令状”,那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将成为我们这代人必须为之奋斗终生的事业。

其实,自十八大以来,有关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战略发展思路就已经基本确定,据有关资料显示,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的38次会议中,涉及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有20次,研究了48项重大改革;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共提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任务37项,已完成24项,部分完成9项,正在推进4项;先后共颁布出台重要改革文件84件。
尤其随着2015年被称作“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落地实施,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空前,而当十九大“让环保绿色成为国家发展最靓底色”的生态文明体制改制思路确立,无疑说明我国已将生态环保放到了未来国家发展基础前提的高度。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云南担当”
显然,随着十九大报告把“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理念列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生态环保已经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绕不开的关键话题,而拥有青山绿水优势自然环境资源禀赋的云南,自然也将率先践行国家有关生态文明建设战略。

云南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近日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组织的集中学习上,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生态文明观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努力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成为本次集中学习的中心思想。
尤其面对现阶段云南生态文明建设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及不足,云南省各级政府在清醒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生态环境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尊重和遵循生态文明建设基本规律的同时,更应该自觉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生态文明观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同时,为了切实推进云南生态文明建设,云南省还将建立与新时代新要求相适应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强化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要全面压实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坚决保护好云南的绿水青山蓝天白云。
“千年环保大计”的抚仙湖式示范
依照十九大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指引,玉溪市关于“长期稳定保持抚仙湖I类水质”的承诺,无疑充分践行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而作为地球上同一纬度唯一保持I类水质的湖泊,抚仙湖近年取得的环保治理成果,无疑也为玉溪、云南,乃至全国的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树立了“抚仙湖典范”。

为确保抚仙湖水质稳定保持I类,抚仙湖周边治理严格执行《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慎重开发的原则,着力实施源头减排、面源防治、清水入湖、生态修复、综合监管5大类工程。
同时,坚定不移实施“四退三还”,实施全流域岸线管护、水生植物修复,逐步恢复湖滨缓冲区的生态健康,从源头上提供清洁充足水源。
更重要的是,在保护治理的同时,抚仙湖还探索了一套生态环保与经济效益并重的全新治湖模式。通过统筹衔接沿湖生态移民搬迁和旅游小镇建设,抚仙湖一级保护区内数万人口及沿湖单位的搬迁,有效推动环湖流域退耕还林、植树造林等工程,而先期建设的广龙旅游小镇等一批旅游小镇项目的建设,在使沿湖居民搬得出来、住得下去、就得了业、致得了富的同时,还为抚仙湖流域构筑了低污染开发,以高端休闲旅游为主导,重点发展第三产业的科学生态格局。
可以看到,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千年大计”的提法,生态环保已经被置于影响国家发展绕不开重要层面,在此关键节点,云南不仅率先担当,由抚仙湖治理总结而来的“云南环保模式”,更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树立典范、形成带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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