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楚雄市鹿城镇将启动最大面积的城中村改造,涉及鹿城镇6个社区10个村民小组,总户数600户,总人数2910人,征迁面积约573.85亩。
日前,楚雄市投资促进局一连发布了6个城中村改造征地拆迁项目招商通告。招商项目全部集中在楚雄市鹿城镇,均为楚雄市区核心区域的城中村项目。
这6个城中村改造项目所处区位、地段以及周边配套,均是“杠杠”滴。
这也意味着,楚雄市鹿城镇将全面启动城中村改造。
彝海社区倪家嘴等4个小组城中村征拆面积约195亩
其中,鹿城镇彝海社区倪家嘴等4个小组“城中村”改造征地拆迁涉及4个小组214户1036人(倪家嘴72户351人、外干52户262人、迤干40户169人、黄土坡50户254人),征拆面积约195.28亩(倪家嘴64.15亩、外干53.9亩、迤干49.28亩、黄土坡27.95亩),征拆范围:倪家嘴、外干、迤干3小组,为东至小组空地,南至东升路,西至工业园区,北至各小组林地;黄土坡小组:东至黄土坡小学,南至思源实验中学,西至阳光花园,北至阳光花园;工期为自签订协议起60日内。
此次鹿城镇彝海社区倪家嘴等4个小组“城中村”改造拟开发用地约312.72亩,其中:政府储备用地84.44亩,小组返还用地228.28亩。开发范围为:东至东升路,南至阳光大道,西至楚风苑,北至汪家屯小区。
该项目概算投资约20000万元,由选定的投资企业承担并保证项目所需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土地征地拆迁所需资金、款项
福塔社区上平山居民小组未征土地及拆迁面积合计约108亩
鹿城镇福塔社区上平山居民小组“城中村”改造征地拆迁涉及54户300人,未征土地及拆迁面积合计约108亩,拆迁范围为东至老村子庙前坝,南至瑞东路,西至本村耕地,北至本村林地;工期为自签订协议起60日内。
鹿城镇福塔社区上平山居民小组“城中村”改造拟开发用地约213.81亩,其中:政府储备用地164.57亩,小组返还用地49.24亩。开发范围为:东至楚风苑,南至瑞东路,西至下平山小组,北至平山暮雨项目。
该项目概算投资约6500万元,由选定的投资企业承担并保证项目所需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土地征地拆迁所需资金、款项。
大东社区黄土坡居民小组征拆面积约60亩
鹿城镇大东社区黄土坡居民小组“城中村”改造征地拆迁涉及41户219人,征拆面积约60亩,拆迁范围为东至本小组耕地,南至鹿城中学,西至本小组耕地,北至龙潭路;工期为自签订协议起60日内。
该项目概算投资约5000万元,由选定的投资企业承担并保证项目所需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征地拆迁所需资金、款项。
东兴社区黄泥坝小组上村下村征拆面积60.3亩
鹿城镇东兴社区黄泥坝小组上村下村两个“城中村”改造征地产前涉及143户668人。
此次“城中村”改造征地征拆涉及本小组下村90户430人,征地拆迁面积约60.3亩,征拆范围为东至云荷路,南至陈家槽子安置用地,西至花园路,北至文和家园;上村小组50户238人,属其它拆迁项目,不在本次征地拆迁范围。工期为自签订协议起60日内。
该项目概算投资约6000万元,由选定的投资企业承担并保证项目所需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土地征地拆迁所需资金、款项。
福塔社区下平山小组征拆面积约105亩
鹿城镇福塔社区下平山小组“城中村”改造征地拆迁涉及110户,560人,征拆面积约105亩,拆迁范围为东至楚雄市行政审批局,南至瑞东路,西至该小组耕地,北至该小组耕地;工期为自签订协议起60日内。
此次鹿城镇福塔社区下平山小组“城中村”改造拟开发用地约209.35亩,其中:政府储备用地110.59亩,教育用地98.76亩。开发范围为:东至上平山小组交界,南至瑞东路,西至中学用地,北至看守所。
该项目概算投资约10000万元,由选定的投资企业承担并保证项目所需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土地征地拆迁所需资金、款项。
彝海社区李水塘小组征拆面积约45.27亩
鹿城镇彝海社区李水塘小组“城中村”改造征地拆迁涉及38户127人,征拆面积约45.27亩,拆迁范围为东至村子空地,南至阳光大道,西至瑞特酒店,北至后所完小;工期为自签订协议起60日内。
此次鹿城镇彝海社区李水塘小组“城中村”改造拟开发用地约151.89亩,其中:政府储备用地81.45亩,小组返还用地31.03亩、学校用地36.14亩(按规范建24个班完小一个)。开发范围为:东至移动公司,南至阳光大道,西至瑞特酒店,北至后所完小。
该项目概算投资约4000万元,由选定的投资企业承担并保证项目所需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土地征地拆迁所需资金、款项。
招商企业享有土地出让红利分配,最高比例5:5
各位看官,肯定奇了怪了,招商企业斥巨资进入楚雄市城中村改造项目,有何回报呢?
与昆明市前期城中村改造项目引入“合伙人”、企业享有城中村改造项目拆迁地块优先开发权不同的是,此次楚雄市拟采取与企业合伙分“土地出让收益”的形式,让企业更多获益。
具体为:楚雄市人民政府确定一定比例政府储备用地收益分配方案,当土地出让成交价超过土地出让底价部分在0-50万元(含50万元)之间双方按3:7比例确定;在50-100万元(含100万元)之间双方按4:6比例确定;在100-150万元(含150万元)以上双方按5:5比例确定。
除了土地收益“红利”,企业前期垫资城中村改造的成本部分,政府会给予征地拆迁成本返还。
当各个城中村改造项目所在地块完成土地出让,企业将土地出让价款缴入国库后,楚雄市财政部门将征地拆迁成本拨付到指定账户,并于1个月内将征地拆迁投资商投入资金的50%返还给投资商,剩余50%在拆迁完成后36个月内返还给投资商。
也就是说,企业进入到楚雄市鹿城镇城中村改造项目中,除了先行垫资(政府会返还),企业还享有土地出让的收益红利。
楚雄市这一轮启动城中村改造的模式,可谓是创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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